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乙方(承攬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廣告招牌制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制作內容與規格
1.1 制作內容:廣告招牌的設計、制作、運輸及安裝。
1.2 具體規格、材質、工藝、數量、安裝位置等詳見附件《制作清單及技術要求》。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此價款為含稅、含設計、制作、運輸、安裝、調試等一切費用的包干總價,除非另有約定,合同期內不做調整。
2.2 支付方式:
(1) 合同簽訂后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
(2) 制作完成并經甲方初步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元。
(3) 全部工程安裝完畢,經甲方最終驗收合格并收到乙方開具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合同總價款的%,人民幣_元。
第三條 制作與安裝工期
3.1 乙方應于_年月日前完成所有制作與安裝工作,并通過甲方驗收。
3.2 因甲方原因(如方案變更、場地未準備就緒等)或不可抗力導致工期延誤的,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_的違約金。
第四條 質量與驗收
4.1 乙方應嚴格按照附件《制作清單及技術要求》以及國家相關質量標準進行制作與安裝,確保廣告招牌結構安全、牢固,畫面清晰、平整,燈光效果符合約定。
4.2 安裝完成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_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雙方簽署《驗收合格確認書》。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整改至合格,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乙方承擔。
4.3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制作的廣告招牌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為自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保修期內出現非人為損壞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時內響應,_小時內免費修復或更換。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5.1 甲方權利義務:
(1) 提供廣告招牌安裝所需的場地條件及必要的配合。
(2) 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款項。
(3) 及時對制作方案、樣品及成品進行驗收確認。
5.2 乙方權利義務:
(1) 保證其具備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資質與能力。
(2) 負責廣告招牌的設計、制作、運輸、安裝及調試的全部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與風險。
(3) 確保施工安全,文明作業,遵守現場管理規定。安裝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交付并驗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及質量保證文件。
第六條 知識產權與保密
6.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最終設計成果(廣告招牌成品)的知識產權,自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項之日起,全部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
6.2 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的違約金。
7.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3 乙方交付的成果質量不符合約定,且未在限期內整改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已收款項,并支付合同總價款_%的違約金,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戰爭等)、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遭受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通知送達地址以本合同首部記載為準,如有變更需書面通知對方。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年月_日
附件:《制作清單及技術要求》
(應詳細列明招牌尺寸、材質、畫面內容、光源類型、安裝方式、具體位置圖等)